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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全市统计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统计工作新要求,适应、反映、把握、服务经济新常态,全面提高统计科学监测水平,为全市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统计服务。

  1.坚持质量第一,抓实常规统计监测工作。认真贯彻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GDP、工业、农业、服务业、投资、能源等涉及一、二、三产业的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继续抓好旅游产业、乡镇信息、民营经济、文化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小康和“两纲”监测等统计监测和统计调查工作。统筹谋划好2017年各项社情民意调查时间表、路线图,为委托单位及时提供准确有效信息和咨询建议。

  2.端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统计预警分析。对照2017年目标任务,动态跟踪监测全市重大经济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加强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强化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投资、服务业等主要指标数据质量的控制和评估。突出抓好工业转型升级、“三农”发展、重点项目推进、“四区驱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城市转型、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方面的统计预警分析,不断拓展统计反映的深度广度,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

  3.围绕发展需求,着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围绕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对统计产品的新需求, 把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动态、统计年鉴、统计参阅等统计产品做精做实,利用统计信息网、微信微博、主流媒体宣传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发挥数据优势,积极参与目标考核、投资进度、精准扶贫、民生工程等各项督查调研活动,为推进全市各类重点工作建言献策。

  4.突出政府行为,精心组织第三次农业普查。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分析等各项业务工作。积极与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协调配合,扎实搞好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在积极推进普查宣传、落实“两员”补助、强化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强化统计管理,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县乡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筑牢县乡基层统计工作。与发改、经信、商粮、住建等部门一道共同做好经济分析、单位清查、数据成果应用、“四上”企业入库审批等工作。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及时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审批工作。认真开展网报企业调研检查走访活动,扎实抓好“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设置统计台账。组织开展GDP核算、统计制度、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基础报表填报方法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大力推进名录库向基层延伸,逐步形成基本单位名录库共建共享机制。

  6.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推进重点统计改革。密切关注上级统计改革的新方向、新动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统计体制改革重要战略部署。统筹推进GDP、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城镇化统计、住户调查等统计改革工作。结合攀枝花实际,深入推进“三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东区GIS电子地理信息空间技术和信息化平台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应用。围绕机房建设、局域网建设、网络维护管理等重点工作,做好联网直报网络和软硬件维护工作,保证数据采集通道和网络畅通安全。

  7.坚持依法统计,强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开展规范统计工作严肃统计工作纪律情况自查,积极部署全市统计系统“质量管理年”活动相关工作,认真履行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制订普法规划和计划,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抓好工业、投资、贸易等统计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坚决守住“四条红线”。建立统计严重失信清单,探索开展市级统计信用档案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全市依法统计监督员和法律顾问作用,规范和行使统计执法检查等权力在线运行,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8.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定统计干部理想信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人、财、物、事、数”为重点,完善局内部控制制度,加大统计干部关心培养交流力度,团结和带领全体统计干部职工,扎实抓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形成团结和谐、实干兴统的良好局面。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攀枝花市普查中心(参公),攀枝花市统计局计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093.0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1093.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0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支出预算109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27.70万元,事业运行52.09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18万元,住房公积金额67.96万元),占88.77%;项目支出122.7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75万元,专项统计业务1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50万元,统计抽样调查10万元),占11.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3.0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3.0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1.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市统一调整工资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后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9月起全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清算及缴费工作,2017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0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27.70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及为保证机关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2.7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部门业务运行费、编外合同制用工经费、网络光纤租赁费、电话访问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相关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7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农业普查对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相关支出。1%人口抽样调查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2.09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保、失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9.35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3.18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6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0.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1.90万元,主要包括: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其中:统计信息事务605.5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8.4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67.96万元。

  公用经费178.38万元,主要包括:一是保证机关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二是离退休人员福利费、活动费、医疗补助等。其中:统计信息事务174.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1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2016年及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17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6.76%。

  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市统计局公务用车从原来的6辆减少为现在的2辆,因此,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大幅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轿车)。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廉政测评及软环境等统计调查任务,到县区数据质量核查、到省局参加业务培训会、数据质量交叉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攀枝花市统计局(行政单位)、攀枝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及攀枝花市普查中心(下属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8.3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6.19万元,增长34.94%。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统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统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75万元。

  附件:市统计局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