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普查?(中)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三、对象与范围
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济普查具体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和普查规定的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进行界定。
四、方法与流程
经济普查针对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部门分别设置普查内容和普查表,采用全面登记、联网直报和手持电子终端设备等手段相结合、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我国经济普查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单位比对,单位清查,普查告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数据汇总,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主要数据发布和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应用等阶段。
五、组织与实施
根据2018年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经济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成立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当地的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