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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及统计原则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4-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划分标准:工业企业以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划分标准,分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1月开始使用的划分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万元以下的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统计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按照在地原则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进行全面统计;规模以下工业对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工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统计原则:规模以上工业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确定纳入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后,可按程序申报入库。其中规下升规上企业,需在年底根据国家规定时间统一申报入库;新开业(投产)企业,即上一年四季度或本年投产企业,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月度申报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