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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统计培训教程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5-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建筑业统计对象、内容和原则及报送方式

  (一)统计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企业)直属的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资质管理办法。

  (二)统计内容: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建筑业企业生产、财务、房屋建筑完成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及工资、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

  (三)统计原则:辖区内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四)报表报送方式:建筑业法人单位直接从联网直报平台上报送年、定报基层表。

  二、主要指标解释、审核关系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 签订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2. 上年结转合同额  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3. 本年新签合同额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同建设单位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不包括与其他建筑业企业新签的分包合同额。

  审核关系: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

  注意:(1)三个指标均指建筑业企业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即甲方必须是业主(建设单位);(2)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公开投标、暗标、甲方指定、口头协议等,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也不管合同的形式,只要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工程项目都应统计;(3)在填写上年结转合同额时,只须填报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部分。如果企业在上年实际完成工作量超过了合同总价款,并且在本年度尚有施工任务,在填报该指标时应把上年结转合同额视同为0。

  4.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他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产值,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注意:签订的合同额与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的关系,这两个指标的口径一致,核算的工程都是一致的,都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

  5.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6.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在报告期所完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

  注意:(1)该指标统计的对象是与建设单位承揽的工程项目中本企业不施工部分,并且分包企业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那部分工程;(2)该指标不包括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3)如果分包给一个非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该指标,应在总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反映。

  7.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审核关系: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

  8. 建筑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所有劳务收入。

  审核关系:(1)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2)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3)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4)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5)建筑业总产值≥装配式建筑工程产值。

  注意:建筑业总产值与签订合同额指标填报有差异:如果一个建筑业法人A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B,则这部分工程的产值A企业不填报,由B填报;签订合同额则不然。如果一个建筑业法人A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B,则这部分工程的合同额A企业填报,B不填报;防止合同层层转包重复填报。

  9. 在外省完成的产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其他省份施工所完成的建筑业产值。

  审核关系:(1)建筑业总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2)在外省完成的产值=在外省完成的产值分地区之和。

  10. 建筑工程产值  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车库、招待所等房屋建筑,按照当前预算制度规定,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及其装饰油漆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等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质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及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以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工作等。

  (4)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渠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

  (7)装饰装修工程。

  11. 安装工程产值  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以及将预制部品部件安装成建筑工程产品的价值。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工作。

  (3)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将预制部品部件按照建筑设计要求安装成建筑工程产品等工作。

  注意:在设备安装产值中,不得包括被安装设备、被安装部品部件本身价值。

  12. 竣工产值  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1)竣工产值包括范围:竣工产值是报告期内竣工的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的价值,即①对跨年度施工的单位工程,其竣工产值应当包括该工程从开始到竣工的全部自行完成价值;②对有些大型单位工程,如大型厂房、高级宾馆、各种管道、公路、铁路等,能够分跨、分层、分段施工并按合同规定,能够分开交付使用的,可以分开计算竣工产值。竣工产值不包括附属辅助企业或内部核算的其他单位为外单位生产和服务的价值。

  (2)竣工产值统计依据:竣工产值统计的依据是企业承包的工程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计算竣工产值。①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②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

  (3)竣工产值填报依据:竣工产值填报的依据是工程验收鉴定合格证书(或文本)、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

  13. 房屋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审核关系:报告期房屋施工面积=报告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注意:

  (1)施工面积以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统计,一栋房屋已施工,即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施工面积;

  (2)多层房屋不论哪一层施工,都以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施工面积;

  (3)施工面积一般泛指自年初累计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企业内部也可根据自身要求增设不同报告期的施工面积指标;

  (4)一栋房屋如业主按分部工程发包,为避免重复计算,应由承担主体结构施工的企业统计施工面积;

  (5)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6)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7)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14. 房屋竣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注意:

  (1)竣工面积以房屋单位工程(栋)为核算对象,在整栋房屋符合竣工条件后按其全部建筑面积一次性计算,而不是按各栋施工房屋中已完成的部分或层次分割计算。

  (2)计算房屋竣工面积,要求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

  15. 房屋竣工价值  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已经上报竣工的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室外的水、暖、电、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

  注意:

  (1)房屋竣工价值不仅包括该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也包括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价值。

  (2)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房屋竣工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或中标价)计算。

  16. 企业总产值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成果的货币表现。在企业总产值中除包括建筑业总产值外,还包括建筑业企业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如工业产值、交通运输产值、商业服务业产值、其他产值收入和劳务收入等)。

  注意:所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都要填报本指标,填报时注意企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

  17. 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实现的收入。

  如果会计“利润表”列示“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则根据其本年累计数填报;或者,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本年各月贷方余额(结转前)之和填报,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审核关系:主营业务收入和建筑业总产值收入趋势匹配度。

  三、建筑业统计工作注意事项

  (一)建筑业报表以“千元”为计量单位,均不保留小数。

  (二)认真填报各项指标,根据平台审核错误提示,检查指标是否正确。报表上报后,不要再对数据进行频繁修改。

  (三)做好国家、省、市报表上报后查询回复工作。报表说明应根据查询内容,详细填写有针对性的情况说明,如要求提供数据支撑凭证,请做好提供相关票据的工作。

  (四)做好建筑业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建立建筑业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