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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培训教程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7-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标准

  从2019年年报开始,将调查单位年营业收入和年末从业人员双标准调整为年营业收入单标准。年营业收入分为以下三个标准: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门类;卫生业1个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门类;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4个中类。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门类;社会工作1个大类行业。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内容

  (一)统计原则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单位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

  注意:1. 法人单位是统计基本口径,它要报送其所属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不包括本身是法人的子公司数据。

  2. 法人的认定以营业执照机构类型为依据,铁路、电信等在统计上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指标解释及取数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时,注意不要漏掉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例如处置固定资产(如设备或者厂房)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损益表”中“营业利润”项目,“投资收益”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应交增值税:指按照税法规定,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

  公式一(有会计科目适用):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交纳税额-减免税款+进口退税

  公式二(一般纳税人适用):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进项税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补交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将本年上述职工薪酬包含的科目归并填报。

  (三)各指标之间匹配关系

  1. 所有者权益合计=资产总计-负债合计。

  2. 当利润总额>0时,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3. 当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0时,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4. 营业利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投资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收益。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

  5. 利润总额。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三、报表填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行业划分错误

  首先,确定调查对象当前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其次,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行业分类。

  注意:被调查对象当前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不能简单定义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如果从事业务活动与收入来源一致,以收入占比进行确认;如果从事业务活动与收入来源不一致,以主要业务活动确认。

  (二)报送口径错误

  1. 法人口径。法人单位是服务业统计基本口径,包括其所属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不包括本身是法人的子公司数据。

  注意:违反法人口径原则的现象包括(1)漏报产业活动单位数据;(2)报了子公司数据;(3)一个老板控股的公司捆绑报;(4)挂靠在同一个法人下的个体户、公司一块报;(5)关联单位打捆报。

  2. 可比口径。口径可比是统计的一个重要原则,口径不一致数据相比较就会造成错乱和失真。

  注意:当出现兼并重组、会计准则变化等造成的口径不可比;本期包含分公司数据,而同期未包含造成口径不可比时需要申请修改同期数据。

  (三)一址多企

  一个上报IP地址对应多个企业,包括专业内、跨专业。如有兼职报多家企业报表情况且未备案的,请每月开网时及时跟县区统计局联系,符合条件及时备案。

  (四)修改痕迹

  平台上对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指标的修改,对反复修改、整数修改等情况需要重点核实,报表上报前做到全面审核,确保数据无误后方可上报。

  (五)整数报送

  填报指标后两位或三位都为“0”的情况。多个指标整数报送,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交增值税等指标;同一指标月度间的整数(高度相似)报送。

  (六)数据异常波动

  如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主要指标月度间异常波动,指标间的不协调、不匹配。

  注意:针对各类数据异常的情况说明,企业不能简单回复“核实无误”“数据属实”等,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详细说明查询指标异常的具体原因。

  (七)其他错误

  计量单位错误。统计报表的金额指标计量单位全部为千元,在调查单位实际会计核算时既有以“万元”为单位的,也有以“元”为单位的,统计报表易错填成元、万元的,填报时都要换算为千元。

  报告期问题。一是误将统计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时期指标单月数据作为累计数据填报,造成月度间异常波动。二是误将时点指标累计填报。如期末用工人数、资产、负债等。

  漏报问题。相关指标同期数据少报、漏报情况,导致增速虚高。一是新增企业同期数漏填。开业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的企业,要重点核实。二是新增指标同期数漏填。如期末用工人数、社保和公积金等指标。

  注意:企业上报数据前应仔细核实,取数时应注意报告期及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