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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攀枝花市城镇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简析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5-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制度规范化,国有企业工资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稳定增长。

  一、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增长变化特点

  1、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实现较快增长。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的平稳增长,平均工资保持稳定增长,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攀枝花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5124元,较2017年增加4119元,增长6.8%。

  分县(区)看,2018年城镇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从高到低分别是:盐边县89313元,东区67295元,仁和区60249元,米易县59370元,西区52090元。

   2、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行业差距仍然较大。

  分行业类别看,19个行业中,有4个行业平均工资呈两位数的增长, 9个行业呈一位数增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6个行业出现负增长。年平均工资较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3048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07723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5571元,这三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2.5倍、1.7倍和1.6倍。年平均工资较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1544元,住宿和餐饮业32582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7193元,这三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8.4%、50%和57.1%。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5.17:1,绝对额差131503元。

   3、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速高于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从注册登记类型看,2018年事业单位从业人员96591元,增长6.7%,绝对额比私营单位高57147元,增幅比私营单位高4个百分点;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09996元,增长6.6%,绝对额比私营单位高70552元,增幅比私营单位高3.9个百分点。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与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

  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1、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首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私营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018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14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61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714元。2018年攀枝花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94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390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131元。

  2、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我市城镇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排位居前。

  我市城镇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在四川省21个市州中排第4位。排前3位的依次是阿坝州85395元,甘孜州79509元,成都市71300元。我市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名靠前跟甘孜州阿坝州原因类似,由于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较少,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占比高且工资水平远高于私营单位,从而导致全部单位平均工资偏高。

  表1  2018年四川21个市州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  

地区

  

2018年(元)

  

增长(%)

  

四川省

  

64717

  

10.3

  

成都市

  

71300

  

9.5

  

自贡市

  

56040

  

7.1

  

攀枝花市

  

65124

  

6.8

  

泸州市

  

58614

  

11.7

  

德阳市

  

62612

  

10.2

  

绵阳市

  

63500

  

11.5

  

广元市

  

58362

  

7.9

  

遂宁市

  

56261

  

12.6

  

内江市

  

56574

  

16.0

  

乐山市

  

58881

  

9.5

  

南充市

  

58294

  

13.1

  

眉山市

  

59325

  

13.2

  

宜宾市

  

62126

  

14.6

  

广安市

  

57111

  

8.8

  

达州市

  

57940

  

14.2

  

雅安市

  

53231

  

8.9

  

巴中市

  

52317

  

6.0

  

资阳市

  

54899

  

6.5

  

阿坝州

  

85395

  

16.3

  

甘孜州

  

79509

  

6.8

  

凉山州

  

64346

  

6.6

  

  三、工资增长的因素分析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企业转型升级,效益提升,企业单位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全市经济稳中有进。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73.52亿元,同比增长7.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9个百分点。企业转型升级,使经济效益好、工资相对较高的企业所占比重上升,拉动工资整体水平提高。2018年攀枝花市城镇全部单位分行业看,制造业从业人员人均62337元,增长9.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0.9%,均高于平均增速。

  二是企业用工成本呈上升趋势,一些企业提高工资、改善员工福利待遇,促进工资水平总体提高。

  三是企业工资制度不断完善,职工工资增长呈常态化,职工平均工资整体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2、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性增资,广大干部职工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均有政策性增资因素,拉动了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

  四、工资和收入的增长拉动了消费,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1、工资水平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提高

  由于工资收入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织部分,伴随着工资收入的稳定增长,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亦稳步增长。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1%,高于平均工资增速1.3个百分点。

  2、工资增长拉动了消费水平的提高

  消费水平反映了居民的购买能力和生活质量。2018年,攀枝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1.26亿元,同比增长10.8%。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情况可以看出,由于工资的稳定增长,全市城镇区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较快增长。因此,继续加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稳定的工资增长机制,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是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