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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攀枝花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分析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7-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年是《攀枝花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妇儿工委办各成员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纲要》要求,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明显进步。总体上看,目标任务总体进展顺利,主要指标呈现持续向好发展态势,为本轮“两纲”终期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一)经济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73.52亿元,同比增长7.5%;全市常住人口123.6万,与上年基本持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4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10元,同比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08元,同比增长8.9%。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经费投入逐年增加。随着全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带动了各项事业经费投入的持续增加。全年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5.30亿元,同比增长1.40%;医疗卫生经费支出11.22亿元,同比增长17.86%。

  二、妇女儿童各领域发展齐头并进

  (一) 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1.妇女卫生保健保持较高水平。2018年,全市妇女常见病筛查率87.65%,高于目标值7.65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人数1人,与去年持平;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3%,其中城市99.94%、农村99.92%,分别比目标值高出2.93、2.94、4.92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分别为96.41%、100%、100%,高于目标值6.41、20、20个百分点。全市孕产妇卫生保健提前达标。

  2.儿童生命质量不断提高。随着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高地目标逐步实现,全市儿童生命质量不断提高。一是“两降两升”。2018年,婴儿死亡率3.76‰,同比下降1.78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08‰,同比下降0.39个千分点,连续多年达到目标要求。2018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分别为97.70%和80.40%,分别比去年高出0.70、13.96个百分点。二是儿童疫苗接种全面普及。2018年全市卡介、脊髓灰质炎、百白破三联制剂、含麻疹类、乙 肝、甲肝、乙脑、流脑等十多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9%以上,连续多年达到目标要求。

  (二)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1.性别差距逐步减小。2018年,全市女性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女性平等接受各级各类教育。全市在园儿童、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等各类学校中女生占比分别为46.26%、48.18%、47.68%、51.79%、39.20%,总体占比稳中有升;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4.70%,比去年提高了1.70个百分点。

  2.儿童教育稳步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育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市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发展。2018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98.20%、96.80%、95.60%,高于目标值23.80、1.80、5.60个百分点。

  (三)妇女儿童社会福利水平提高

  1.妇女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保持稳定,脱贫人数增多。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女性分别为12.42万人、24.26万人、6.54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稳步上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女性脱贫人数进一步增多。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75万人,其中女性0.33万人,比去年减少0.12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5万人,其中女性0.48万人,比去年减少0.13万人。

  2.儿童福利事业不断完善。2018年,全市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事业,加大对城乡困难家庭儿童的救助力度,保障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的基本生活。全市设有儿童福利机构2个,儿童福利指导中心6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所,残疾人康复中心5所,收养儿童人35人;康复救助0-6岁残疾儿童184人,比去年增加64人。

  (四)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不断优化

  1.生活环境不断改善。2018年,全市环境污染治理财政投入5.93亿元,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57天;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93.47%,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88.30%,提前达到目标求。

  2.文化环境不断优化。2018年,全市建有儿童之家380个,比去年增加8个;社区服务中心203个,比去年增加3个;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437人,比去年增加68人;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13.20万册,比去年增加1.11万册。

  (五)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1.严厉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全市继续对各类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破获强奸案27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21起。

  2.深入开展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2018年,全市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68个,获得法律援助372人,比去年增加17人;231个未成年获得法律机构援助,比去年增加22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3.47%,比去年下降了0.82个百分点。

  三、仍需关注的问题

  (一)妇幼健康仍有薄弱环节。2018年,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虽然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增加,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增加。2018年孕产妇贫血患病率8.83%,比2017年提高1.53个百分点,发生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大;婴儿出生缺陷率98.17/万,比去年提高了9.9个万分点。妇幼健康服务面临新挑战。

  (二)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2018年,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为9.38%、14.17%,比去年分别下降了6.24、1.80个百分点。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7.80%,比去年减少了4.70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5.16%,与去年基本持平,但距大于1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三) 妇女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就业是民生之本,妇女实现就业才能保障妇女其他各项权利的实现。2018年,全市女性就业人员25.17万人,比去年减少1.52万人;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0.23%,比去年减少1.07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5.98万人,比去年减少0.05万人;城镇登记女性失业人员0.7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0.02万人。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一是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做好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二是加强服务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妇幼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筛查危险因素,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产妇转诊、会诊网络,健全运行管理机制。

  (二)强培养、重锻炼,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参政热情。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需要,通过干部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手段,统筹考虑后备年轻女干部的挖掘和培养,努力提高部门、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的参政议政水平,增加基层女干部数量。

  (三)开展丰富多样的就业培训,提升妇女就业竞争力。一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妇女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搜集和筛选出一批适合妇女再就业的项目,不定期举办妇女就业培训班,帮助失业待业妇女尽快掌握一技之长,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二是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文化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知识,使培训内容日益丰富,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层次逐步提高。通过培训,激励女性自强自立,增强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