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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统计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统计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统计科研工作开展。就前一阶段工作统计科研及精准统计的良好表现,持续落实精准统计服务,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重点问题研究,创新开展实现共同富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等专题研究。对于攀枝花“统计大讲堂”培训继续保障正常实施,持续推进《阳光统计 数字花城》期刊的宣传工作,就统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工作的开展,实现统计宣传工作的有序落实。

  2.推动基层执法统计标准化及法治建设。一是基层统计部门“三个标准化”建设。以提高数据质量为导向,实施统计法治宣传阵地标准化建设、统计执法队伍标准化培训、统计执法过程标准化开展。二是引导企业探索实施“三规范四强化”。规范企业统计管理、规范企业统计行为、规范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强化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企业统计法治建设、强化企业统计综合保障、强化企业统计奖惩制度。三是大力推行“双随机”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建立健全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3.统筹推进各项统计工作落实。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严格落实《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安排对全库企业单位采取实地核查为主、日常核查、电话抽查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核查工作,据实进行修改或剔除。二是继续做好基层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体系,在体系上采取创新,持续做好协统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企业走访等多项基层建设工作,致力于基层统计工作效果的提升。三是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要做到更深入全面,对于民生实事受益对象、市场主体服务、群众和社会评价县(区)、公众对环境、食品安全民意、药品安全民意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工作开展,强化调查工作,做好统计调查工作,促进统计工作开展效果提升。

  4.强化统计宣传工作。一是要持续做好《阳光统计 数字花城》期刊的宣传工作,从期刊内容以及宣传方式入手实施改革。二是要强化统计普法工作建设,由内而外实现普法工作的有效建设,在统计普法上,实现统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建设一个法治统计体系。三是各项培训工作持续开展,保障原有培训活动的有效实施,同时建设更为专业化的统计培训活动,引导统计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并实现统计队伍整体工作能力的不断进步。

  5.全力做好“五经普”工作。“五经普”作为下一年度的重点工作,目前,前期工作已经悉数完成,明年将围绕“五经普”工作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五经普”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协统员队伍的招录和管理,明确普查期间其主要精力放在“五经普”;着力选聘一批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普查指导员队伍,科学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开展地图绘制。围绕前一年度宣传试点效果,以宣传产品和活动宣传相结合,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加强新媒体途径的宣传,全方位、立体式开展舆论宣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清查方案,确保清查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步骤开展;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分保障单位清查的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等基础条件,切实解决单位清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单位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部分  攀枝花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统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360.9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02.0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9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5.20万元(2022年无项目经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统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1360.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9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统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136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78万元,占95.94%;项目支出55.20万元,占4.0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60.9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02.0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9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5.20万元(2022年无项目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0.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0.9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02.0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91万元,项目经费增加55.20万元(2022年无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93万元,占7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02万元,占14.62%、卫生健康支出84.51万元,占6.21%、住房保障支出90.52万元,占6.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49.87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及为保证机关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和信息系统维护费支出。实现国家、省、市、县、乡统计专网数据正常传输、上报;国家、省、市、县(区)统计局视频会议的正常召开。实现未接入统计专网的社区(村)通过VPN方式接入统计专网的需求。保障市局统计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1.86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保、失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及保证机关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89.62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40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2.71万元,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7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16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个人医疗账户补充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0.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64.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9.85%。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市级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倡导厉行节约,结合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适度压缩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调研、交流学习、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相关费用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3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适度压缩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社情民意调查、到县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数据质量交叉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2023年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未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23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4.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91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的行政人员多1人。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55.2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统计局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市统计局开展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统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统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统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级财政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级财政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人员类项目: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支出项目

  (十三)运转类项目: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类项目。

  (十四)特定目标类项目:指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 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23年2月3日

  攀枝花市统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