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5-03-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战略目标和中心工作,认真解读好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全面完成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各项指标在全省排位有所提升。扎实开展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摸清家底,夯实统计基础,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新突破,力争全市统计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强统计监测,全面提升统计优质服务水平
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研判,研究建立GDP核算、工业、商贸、城乡收入、能耗和投资等主要统计数据协调评估办法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财政、税务、金融、电力、运输、通讯、就业等部门数据加强重要统计指标数据的评估验证,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与省统计局、基层统计单位、各生产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加大实地调查研究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跟踪分析,加强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分析;结合攀枝花实际,加强经济运行深度分析,加强横向和纵向对比研究,强化月度分析,加强专题调查和重点课题的研究,用统计数据说话,全面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反映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统计咨询的职能发挥更大作用,统计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狠抓统计基础,纵深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巩固统计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部门统计管理,积极构建“大统计”体系。指导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统计信息产品,重点做好“千亿产业”、“经济跨越发展”等重点课题的研究,加大对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力度,切实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3.扎实开展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4.务求实际高效,狠抓常规统计调查工作质量
切实加强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开展工业、农业、能源、服务业、贸易外经、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投资、建筑业、综合等专业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等重点领域的常规统计。切实做好专项统计监测和%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5.深化统计改革,稳步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
认真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积极拓展实施范围,加快将全部报表纳入联网直报。切实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向基层延伸工作;切实做好统计网络改造,推广现代技术应用,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流程,加强对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内容的更新、维护和管理,积极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创新统计方法,加强联网直报系统建设,实现统计改革的重大突破,确保“四上”企业联网直报率达100%,从源头上确保网上直报数据质量。
6.拓展服务领域,丰富调查内容,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调查作用。认真做好各级党委政府布置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继续做好思想动态调查、安全感调查、政风行风评议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社会评价调查、环保满意率调查等,及时提供准确有效的社情民意信息和咨询建议,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参谋助手作用。
7.强化依法行政,着力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加强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保障统计一套表改革顺利实施。开展统计法制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开展专业检查、统计巡查、统计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专项执法检查,巩固县(区)、乡镇(街办)企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
8.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队伍能力素质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统计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在全市实行统计从业资格准入制度,不断提升统计注册登记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深入开展党建和统计文化建设活动,为全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
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调查,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54.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4.1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5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52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及经济普查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专项普查经费、统计部门业务运行费、1%人口抽样调查、编外合同工经费、网络光纤租赁费、电话访问系统运行维护费、廉政测评和软环境测评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