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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

关于攀枝花市统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04-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八)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一套表”改革,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建设好统计数据处理平台,数据处理平台延伸至乡镇(街道),适时延伸至市级业务相关部门。

(二)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程,加强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抓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落实两员补助经费。

(四)抓好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监测等项目调查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以GDP为重点的数据评估制度,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六)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七)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

(八)不断加强统计调研,提升服务水平。

(九)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制工作。

(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十一)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攀枝花市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21.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70.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1.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7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及经济普查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关工委工作经费、统计部门业务运行费、网络光纤租赁费、电话访问系统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补差、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专项普查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关于攀枝花市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

  2014年市统计局部门收支预算表.xls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