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9-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深化统计优质服务。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事前及时预警、事中深入分析、事后跟踪督查,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今年以来,我局已编印统计月报10期、统计参阅24期、统计分析115期、统计专报17期、统计工作动态68期,报送的15篇统计分析获得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积极发挥“12340”电话访问系统功能,继续拓展社情民意调查领域,截至目前,已完成社情民意调查项目共计15项目,有效样本量达到5万余个。
2.统计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全市乡镇、街办、园区、四上企业均有统计工作机构,配备有专兼职统计人员,基层统计网络全面覆盖。进一步规范乡镇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巡查,重点对数据质量、制度建设、基础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圆满完成2016年统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全市共有86人参加统计中、初级考试;全年共对市、县(区)乡、企业等基层统计人员500余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县(区)统计局视频会议系统软硬件建设圆满完成,全市所有县(区)统计局均具备视频系统远程双向会议条件。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四上”企业入库审批、联网直报监管等工作有序推进,形成了共建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机制,每月联网直报率均保持在98%以上,名列全省前列。
3.统计管理职能有效发挥。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规范开展涉企统计报表清理工作,强化数据管理职能,制定了严格的数据、资料发布制度,树立了统计数据的权威。围绕 (GDP)、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商贸、城乡居民收入等重点统计指标,加强与发改、经信、住建、商粮、国调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丰富和拓展统计交流和信息共享。
4.统计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认真做好投资项目特别是5000万元及以上法人、项目“双入库”工作。统筹推进GDP核算、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人口统计、城镇化统计、住户调查等统计改革工作。全面部署 “三新”统计调查,积极探索我市“三新”统计工作新路子,积极推进机构组建、业务培训、部门沟通、摸底排查等工作。
5.“三农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成立普查机构。全市5个县(区)、23个乡、21个镇、16个街道均发文成立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经费、设备保障到位。市、县(区)两级“三农普”经费已全部落实,设备清查、检测、维修、登记工作已完成。三是落实人员。全市共落实普查工作人员648人,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949人,已完成“两员”培训3375人次。四是加强普查宣传。开通“三农普”网站,采取征集宣传口号、举办知识竞赛、统计开放日宣传、三农普宣传月启动仪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农业普查宣传。
6.统计法治建设成效明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开展统计 “质量管理年”专项活动,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统计的氛围逐步形成。今年,我市对3个县区的16户企业、7个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名录库中9268户法人,2855户产业活动单位进行了核查,核查率分别达到83.1%和81.9%;对全市925户联网直报企业和县(区 )64个5000万元投资项目进行了100%的核查。
7.统计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在局内部提拔了1名正调研员、1名普查中心主任(副县级)、选拔任用了8名科级干部、内部轮岗交流2名正科级干部、新录用1名年轻干部、从基层遴选2名优秀干部。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准扶贫、双报到和走基层等活动,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围绕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要求,强化 “两个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通过“以评促建”,扎实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逐步形成和完善涉及三大类70余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先后组织参与了市直机关篮球赛、“藏族操”、征文、演讲、趣味活动以及职工拓展训练等活动。
8.统计财务管理规范高效。加强财务预决算工作;及时划拨县区统计局工作经费;按时向市财政局、省统计局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整理2016年度会计档案。落实农业普查、社情民意调查等专项经费并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有关“三公”经费支出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工作;大幅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及转账支付,现金使用量大幅减少。
今年以来,在市、县(区)统计局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省局发布的“2016年度各市(州)统计专业业务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上看,20个考核专业中,我局有14个专业获奖(6个一等奖,5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此外,政务信息、综治维稳、网站绩效评估等十余项单项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和市级部门表扬通报。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为市级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财务、人事均不独立,由市统计局统一管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136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07万元,占90.43%;其他收入130.82万元,占9.57%。
2016年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113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89万元,占80.58%;项目支出219.57万元,占19.4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80.5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42万元,增长2.9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74.65万元,下降13.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10万元,占76.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83万元,占10.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8万元,占0.007%;城乡社区支出75万元,占6.85%;住房保障支出59.97万元,占5.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1)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679.02万元,完成预算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规模,未使用的公务接待费退回财政总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83.10万元,完成预算6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需跨年度开展。2016年相继完成业务培训、调查摸底、登记复查、质量控制和抽查阶段等工作,结转经费还将在2017年陆续开展数据处理与评估、数据发布、工作总结、分析研究、数据资料汇编等工作。二是2016年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及软环境测评工作需跨年度开展,正在2017年初有序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费、电访员劳务费、资料印刷费、电访费等费用结转至2017年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2016年决算数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三农普普查设备未采购。因农普数据处理设备及运行环境要求一直未明确,以致我局无法按2016年采购预算进行设备采购及环境搭建,所需农普设备采购将在2017年陆续完成。二是农普相关工作跨年度。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划分普查中区、清查摸底、入户登记、质量抽查、数据处理等工作将从2016年10月延续到2017年底。三是民生工程满意度调查项目范围广、任务重,数据评审、调查报告、电访员劳务费发放等工作需延续到2017年完成。
(4)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2016年决算数为1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5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41.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6.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16年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5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0.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5.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4.80万元、津贴补贴318.84万元、奖金23.77万元、绩效工资29.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17万元、离休费14.95万元、退休费21.26万元、生活补助2.24万元、住房公积金59.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万元。
公用经费14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4万元、印刷费3.79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1.96万元、电费6.34万元、邮电费2.56万元、物业管理费3.42万元、差旅费6.95万元、租赁费0.32万元、培训费6.29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劳务费2.7万元、委托业务费3.07万元、工会经费4.27万元、福利费5.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1万元,其他交通费2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88.4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34.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规模,未使用的公务接待费退回财政总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41万元,增长/下降30.0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4万元,下降3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16.50%。“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公务接待方面,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必须附有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菜单、发票等,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规模。二是在公车改革以后,市统计局公务用车由6辆减少至2辆。公车管理方面,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制定《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均附消费清单,并登记台账,严格控制公车运维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1万元,占9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6.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市统计局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1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普查工作及到县(区)、企业调研指导工作、到省统计局汇报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统计工作、参加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8人,共计支出0.86元,具体内容包括:
序号 |
接待事项 |
接待金额 (万元) |
1 |
省统计局农村处来攀开展一季度农村经济形势分析调研 |
711 |
2 |
省统计局社科处来攀进行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发展情况调研 |
1380 |
3 |
省农普办来攀督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
1400 |
4 |
省统计局法规处来攀进行统计数据质量巡查 |
723 |
5 |
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来攀开展法规调研 |
1670 |
6 |
省统计局农村处来攀开展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检查 |
791 |
7 |
盐边县统计局来攀协调三农普工作 |
150 |
8 |
省统计局贸经处来攀调研市场形势和统计基础工作 |
300 |
9 |
省统计局来攀调研统计改革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事宜 |
1520 |
合计 |
8645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市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19万元,比2015年增加16.67万元,增长12.9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4.3万;视频会议系统35.5万元,防火墙7万元。资金来源均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84.10万元,覆盖率达到6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代收的社情民意调查费、上级部门划拨的工作经费、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1统计信息事务(20105):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4.1.1行政运行(2010501):反映统计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502):反映统计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1.3专项统计业务(2010505):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4.1.4统计抽样调查(2010508):反映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4.1.5事业运行(20105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2组织事务(20132):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4.2.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反映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统计部门的其他组织事务支出主要是指下派干部及第一书记的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1.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社会福利(20810):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5.2.1儿童福利(2081001):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1医疗保障(21005):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6.1.1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0599):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统计部门的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是指退休厅级干部体检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12):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7.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7.1.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反映除上可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统计部门的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是指居民出行、查核线及交叉口调查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8.1住房改革支出(22102):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8.1.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