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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重点工作
  1.抓服务,强统计地位。继续围绕全市建成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成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社会经济热点,做好半年及三、四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和预警预测。以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为依托,做好新闻发布和数据解读,为党政领导、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2.抓业务,助质量提升。做好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投资、服务业等主要指标数据质量的控制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评估分析、资料开发工作,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抓好2018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谋划好2018年各项社情民意调查时间表、路线图,重点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全市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创建四川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
  3.抓改革,找创新突破。密切关注《四川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出台情况,及时对接,制定全市贯彻实施意见。指导、督促东区统计局做好全省县级统计局对乡镇统计工作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及时向省统计局报送《县级以下统计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情况的报告》。完成省局县(区)域经济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应用,并向省局报送成果展示。
  4.抓管理,夯基层基础。开展部门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审批。与发改、经信、商粮、住建等部门一道共同做好经济分析、单位清查、数据成果应用、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联网直报单位入库审批等工作。
  5.抓执法,树统计权威。做好数据质量管理年的迎检工作。在7-8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和执法检查,随后根据情况进行整改完善。实施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强统计诚信制度建设。按照“双随机”原则,定期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结合法律“七进”,对党政领导、企业法人、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攀枝花市普查中心(参公),攀枝花市统计局计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13.5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1213.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5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121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91.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3万元,事业运行71.67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9.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77万元,住房公积金额81.24万元),占90.21%;项目支出118.7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75万元,专项统计业务9万元,专项普查活动54万元,统计抽样调查9万元),占9.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3.5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3.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3.5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0.56万元。主要变化原因:工资性支出、住房公积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等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02万元,占当年拨款的81.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33万元,占当年拨款的11.73%;住房保障支出81.24万元,占当年拨款的6.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91.30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及为保证机关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5.0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部门业务运行费、编外合同制用工经费、邮电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相关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一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三农普后期资料开发、汇编,成果应用、农普可视化平台搭建等工作。二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支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是摸清全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相关支出。1%人口抽样调查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1.67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保、失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59.56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2.77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1.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0.68万元、津贴补贴427.21万元、奖金1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7万元、绩效工资33.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77万元、住房公积金81.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39万元、离休费17.50万元、退休费32.38万元、离退休医疗费补助2万元。
  公用经费16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36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4.59万元,邮电费8.3万元,差旅费55.08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工会经费4.79万元,福利费7.32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4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2017年及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规模、人数。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公车管理,控制公车维护费用支出。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均为轿车)。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廉政测评及软环境等统计调查任务,到县区数据质量核查、数据质量交叉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攀枝花市统计局(行政单位)、攀枝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及攀枝花市普查中心(下属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3.57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14.81万元,下降8.3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攀枝花市统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攀枝花市统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7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农业普查: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表式和统一内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员直接到户、到单位访问登记的办法,全面收集农村、农业和农民有关情况,为研究制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农业普查在中国每十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
  (五)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六)社情民意调查:是社会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和解决社会问题而有目的、有组织地运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系统、直接地搜集有关社会现象和实事的信息资料,并在对其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阐明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社会认识活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要是围绕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关切的重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把民意心声、政府需要和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在群众和政府之间架器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其真正成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传递社情民意的一条重要管道。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各种思想状态,以及公众对各项方针政策的反映情况,提供统计调查服务。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法规和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了解自身的公众形象和施政成效,获取群众的评价和看法。为公众服务部门测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行风评议调查和顾客满意度调查。
  (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为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共攀枝花市纪委、攀枝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攀纪发〔2015〕6号)要求,市统计局受市纪委监察局全权委托,开展2017年度攀枝花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
   (八)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单位)调查:为切实解决攀枝花市优化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测评对象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攀枝花市公共服务行业风气持续向好向优,公共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特开展2017年度攀枝花市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单位)调查
  (九)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市级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群众评价”)调查: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为市级单位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年度考核提供“群众评价”依据开展攀枝花市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市级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群众评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