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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6-01-1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格式规范表》等文件的要求,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攀枝花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可以在“攀枝花统计信息网”(www.pzhstats.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攀枝花统计信息网”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攀枝花统计信息网”上查阅相关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固定的信息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一般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办公地查阅这类信息。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自其产生后30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统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局自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攀枝花市统计局核算综合处,受理地址为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43号妇联大楼7楼,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12-3364554,0812-3364553,传真:0812-3364554,通信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43号攀枝花市统计局,邮编:617000,电子邮箱:pzhzhc@sc.stats.cn。
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攀枝花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攀枝花统计信息网”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本局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
本局一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工作业务。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尽可能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核算综合处将根据资料掌握情况对申请内容予以当面答复或引导至局专业处室予以答复,特殊情况无法处理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