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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24日,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全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整改办牵头,各科室配合,共同做好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落实。

  (二)明确任务分工,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巡察反馈的3类11个方面28项问题,逐项研究,制定81条整改措施,形成“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措施、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对复杂问题整改由局党组书记亲自牵头综合协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由党组成员负责抓好即改即行,迅速整改。

  (三)主动履行职责,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书记、局长彭骏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11月4日、11月30日、12月16日主持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有关精神,以及中共攀枝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市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阅修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带头认领2项问题。于2024年1月19日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于2024年1月22日审定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效。成立了以机关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总支为成员的巡察整改督办小组,加强实时督导,及时召开巡察整改督办工作会议,听取各科室整改专题汇报,不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等7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落实的问题(24个)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工作不牢固

  (1)针对巡察反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率有所提升,与省级合格率差距有所缩小。2023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际参考59人(初级27人,中级32人),其中初级合格10人,合格率为37%;中级合格4人,合格率为12.5%,较2022年度分别提高了12个、6.4个百分点。2023年度全市初中级合格率与省级合格率(全省初级合格率43.44%,中级合格率21.33%)差距分别为6.44、8.83个百分点,较2022年度分别缩小了3.95个百分点和11.97个百分点。二是制定《全市“统计大练兵 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培训50余场次1900余人次。开展“普查之星”统计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动员全市32个市级五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5个县(区)、钒钛高新区以及500余个企业单位,近2万名干部职工参与“普查之星”线上知识竞赛。组织9支参赛队伍共计45人参加线下知识竞赛,评选获奖个人13名。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统计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专业召开年报会,帮助市、县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准确掌握各项统计指标内涵,厘清报表及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确保统计数据“不重不漏”“颗粒归仓”。二是分类施策,电子台账推进顺利。截至2024年1月15日,全市1180户“四上”企业建立了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账率86.4%,居全省第二位。三是2023年组织行业部门会商30余次,对100余户企业发放风险提示,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统计数据联审联评联控机制运行顺畅、风险防控有力,数据质量得到上级统计部门的认可。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排位全部进入全省“二方阵”,超半数进入全省前十,准确反映了全市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进程。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执行‘三个不得’规定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二是再次核实三个县(区)违规文件清理情况,三个县(区)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印发《攀枝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攀统计〔2024〕1号),再次对市、县(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清理工作,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已整改完成。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对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

  (5)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五经普’前期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单位清查工作调度,自2023年9月下旬起,每天汇总数据采集情况,在工作群进行通报;2023年累计发出通报八期。二是2023年10月开展转企升规调研督导,撰写《攀枝花市2023年升规入统调研情况报告》。配合市委目标绩效办发出升规入统通报3期,向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发出提醒敦促函1期。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统筹推进全市统计执法工作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印发《攀枝花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统计系统2024年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提出明确要求。二是2023年12月下发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三是积极向省级统计部门争取统计执法证参考名额,已得到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的支持。目前全市仅有9名统计执法持证人员,2024年已经把各县(区)统计局持证人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四是在平时考核中,对于考取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当季优先评优。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已整改完成;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服务中心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地区生产总值等重要指标,开展跟踪分析,针对短板弱项积极建言献策,当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参谋助手。2023年撰写了分析、专报100余篇,其中66篇获市领导批示。二是根据税务部门资料,梳理出预计全年营业收入达规和临规目标企业和目标个体户800余个,发各级各相关部门核实。2023年9月开展五经普专项督查,同年10月开展转企升规调研督导,协调市委目标绩效办发出通报3期。2023年,全市新增升规入统企业239户,超年度目标(141户)98户。三是围绕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县域经济、工业强市、清洁能源等方面开展分析研究,形成《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实验区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获得决咨委立项)、《四经普以来攀枝花市与“中圈层”及全省各市州县域经济基本情况对比分析》、《能级再提升腾飞正当时——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特征与发展趋势简析》等5篇课题成果,为市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反馈“践行‘统计为民’工作理念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群众关心领域的社情民意调查11次,有效样本1.2万余个。其中民生实事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2694个,“两代表一委员”评价市级单位调查有效样本150个,群众和社会评价县(区)调查有效样本510个,市场主体对县(区)、钒钛高新区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1200个,市场主体对市级职能部门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2214个,基本单位清理电话核查调查有效样本1166个,攀枝花市城市更新及“复兴炳草岗”示范项目调查有效样本2000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知晓率参与率调查有效样本339个,城管工作认知及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389个,药品安全民意调查有效样本800个,盐边县乡村振兴群众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950个。二是围绕全面建设产业兴、城市美、万家和的幸福美好攀枝花,自主开展并完成企业经营情况监测调查、城镇居民生活调查、乡村振兴群众满意度调查。3项调查共完成有效样本1600个,其中企业经营情况监测调查有效样本600个,城镇居民生活调查有效样本500个,乡村振兴群众满意度调查有效样本500个。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

  (11)针对巡察反馈“统计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20日,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市统计局开展了“走进‘五经普’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16个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2000余份。2023年12月8日,以“依法统计数说新时代·依法治统服务新发展”为主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暨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二是强化栏目建设、丰富推送内容、拓宽服务渠道,紧扣五经普工作进程,以开展“普查之星”线上知识竞赛为契机,提高“花城统计”微信公众号关注度,目前关注人数已达1.3万余人,充分发挥了信息窗口作用。三是组织学习《全省统计宣传工作评价办法》,对比分析近三年度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找短板。四是2023年11月,到省统计局,就统计宣传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并就提升宣传工作质效学习经验。五是扩大对“三刊一报”宣传力度,力争提升知晓率,对“三刊一报”统计信息投稿量、采用量纳入全局目标绩效考核。

  整改进度:第一至五项已整改完成。

  5.责任意识淡薄

  (12)针对巡察反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完成已发布统计年鉴数据的全面自查;2023年12月制定完成《攀枝花市统计局统计年鉴编辑工作制度》。二是收回《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手册》,发放新版的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资料。三是局办公室在局长办公会上作了检视发言,并牵头起草《攀枝花市统计局保密制度》,经党组会审定后,于2023年11月24日印发;于2023年11月10日开展保密业务培训;对非涉密机每半年进行全面检查,目前正在开展2024年第一期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已整改完成。

  (13)针对巡察反馈“担当作为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省统计局布置的第十三次全国公民科学素质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案,认真组织县(区)统计局开展入户面访,完成有效样本280个。二是2023年7—8月,市统计局收集26个部门数据,并将1.9万户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发至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电力、水务、燃气等部门(单位),共同核实企业营运状态。三是2023年10月16日—20日,市经普办共抽取西区和米易县二个普查小区,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全面实地入户核查,共核查单位38户、个体经营户184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核查率100%,无虚报和漏登情况。个体户单位核查率100%,无虚报情况,漏登4户。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已整改完成。

  6.财务管理不规范

  (14)针对巡察反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1年9月参加“攀枝花市基层统计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培训,晚归人员情况进行梳理,对情况说明理由不充分的2人报销差路费已退还,共计金额573元。(该资金已上缴财政金库)二是及时印发《攀枝花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差旅费报销的补充说明》,对出差审批、出差遇周末(节假日)、出差办理个人事务等情况再次明确。三是对财务报销(审批)流程、日常支出项目标准、财务管理制度等开展常规业务培训。四是在日常报销审核过程中,严格落实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对每一笔报销单据进行严格审核,规范报销流程。

  整改进度:第一、二、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巡察反馈“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采购无形资产四经普可视化平台24.10万元,经咨询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由于该平台已停用,现在无需重新入账。该平台由于已完成省统计局试点工作,无使用价值并作关停处置,处置过程未产生相关处置费用,其剩余价值为零;其余固定资产47.74万元、无形资产10.79万元已于2023年11月登记入账。二是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等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会计法律法规,按要求进行财务核算。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6)针对巡察反馈“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签订合同进行清理严格审批程序,签订《合同审批表》,由经办部门、分管领导、法律顾问以及主要领导进行审核。二是对修改的内控制度开展培训,提高全员内控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流程。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7)针对巡察反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国内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二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底“三公”经费支出2.79万元,较2022年下降3.13%。

  整改进度: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18)针对巡察反馈“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30日,在市统计局第28次党组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攀枝花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坚持执行《攀枝花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攀枝花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实行上会议题提前审核机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提请局党组会审议。三是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将以局党组名义印发。

  整改进度:第一、三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9)针对巡察反馈“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30日,在市统计局第28次党组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主要领导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表态发言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8.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20)针对巡察反馈“会议制度执行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7日,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2023年12月19日,通过查阅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了解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的次数、质量、程序和会议记录是否规范、活动形式是否多样等情况,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1)针对巡察反馈“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组织9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局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2023年12月27日,对机关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

  9.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

  (22)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分析,2023年第31次党组会专题听取了干部队伍建设分析报告,进一步提出了队伍建设的要求。二是从直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转任2名年轻干部到局机关,进一步优化了局机关科级干部年龄结构。三是主动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5次,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干部6人次。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已整改完成。

  (23)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第31次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5〕3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15〕1号)(简称“一个意见”“五个办法”)。二是2023年动议干部10人次,动议前均向驻局纪检监察组征求了相关人选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三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监督程序。加强与纪检监察组沟通,干部选任工作均邀请纪检监察组对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四是2023年11月29日,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教育,要求人事干部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整改进度:第二、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一、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4)针对巡察反馈“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3年开展的选人用人资料均按规定进行了完整的立卷归档。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4名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工作。三是2023年12月对局党组管理的35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集中核查。共查找问题 14个,形成了核查台账,并立行立改,补充完善档案资料12份,整改问题2个,查找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同时,对局党组管理的35名干部的履历表进行了更新填报。

  整改进度: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一、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

  (27)针对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学习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的开展,组织了组内同志学习统计方面的业务知识6次。二是加强与统计局分管领导及时沟通10余次,与执法监督局加强经常性交流5次,在沟通中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监督执纪质效。三是2023年7月以来开展对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跟进监督5次,约谈2人。

  整改进度:第一至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8)针对巡察反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3年第27次党组会上学习《四川省数据条例》,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定密解密及安全管理办法》《攀枝花市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做好统计数据保密工作。二是2023年9月,结合五经普工作进程新开设普查专栏,利用政务新媒体开展“普查之星”线上知识竞赛,目前关注人数已达到13000余人,较上年度增长近100倍。三是严格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精文减会”十八条的通知》(攀委办〔2017〕82号)文件要求,做好精文减会相关工作。四是在2023年第28次党组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攀枝花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执行《攀枝花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攀枝花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实行上会议题提前审核机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共4个)

  (4)针对巡察反馈“统计监督协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追责问责方案已报省统计局。二是草拟《巡察机构与统计机构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已提交市委巡察办征求意见。三是2023年,选派1名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1名干部参加市委巡察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正在整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巡察反馈“制度执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请示省统计局,市级建立统计督察制度可行性。二是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追责问责方案已报省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已纳入工作计划。三是正修改拟定《攀枝花市统计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对内部审计工作及人员进行调整完善。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

  (25)针对巡察反馈“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5日前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已撰写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提请上级审核。二是拟于2024年初召开述责述廉工作会,会前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会上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分管领导就科室(单位)负责人履责情况作点评。三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场会风会纪的通知》(攀统计办〔2021〕8号)《攀枝花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通知》(攀统计办〔2022〕47号)抓好会风会纪。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

  (26)针对巡察反馈“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月下发通知,要求各科室(单位)通过个人自己查、科室集体找、班子研究定的方式自下而上排查个人、科室、班子、全局廉政风险点,依据风险等级进一步完善市统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台账。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抓好全面整改落实,努力把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转化为全市统计系统干事创业的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游小丽,电话0812-3501330;邮政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43附2号市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38321702@qq.com。

中共攀枝花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