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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统计信息化发展规划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适应统计改革发展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化支撑统计现代化改革、引领助力统计创新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局《“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成就。“十三五”时期,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为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数据中心体系化建设逐步完善,华南灾备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杭州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挂牌开展。统计信息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系统资源建设稳步推进,系统运维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信息化应用水平持续提高。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安全高效支撑300多万家法人单位、200余万住户、60多万个村、10万个消费价格采价点的数据采集、处理、汇总等工作任务。服务地方统计需求能力不断提升。圆满完成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任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工作中,通过不同采集方式在线采集全国人口数据。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和数据处理的复杂程度达到了新的高度。统计数据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主要统计数据规范统一管理。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进一步完善,微观数据库、统计基础数据库建成投入使用,管理数据量近4000亿条,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统计数据使用需要。部门数据交换共享成效显著。统计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标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与监控能力不断提升,重要统计数据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全面强化,有力保障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和数据安全。

  (二)面临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发展、大数据应用日益普及,为提高统计生产力、变革统计生产方式、重塑统计生产关系提供了强劲动力。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各界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需求迅速增长。统计信息化建设尚未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也不能完全满足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新需要。“十四五”时期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着力推进统计业务流程的优化与再造,着力构建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着力解决应用系统分散重复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统计数据管理体系,着力加强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着力完善统计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网络强国战略,主动适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空间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深入应用的发展要求,以发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契机,落实建设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战略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变革,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覆盖,推动统计工作智能化发展,助力统计工作数字化升级,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扎实的统计信息化支撑。

  (四)基本原则。坚持“创新、融合、安全、高效”的建设原则,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信息化建设支撑统计数据生产、引领统计改革创新的关键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统计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创新引领。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打破传统信息化建设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积极探索统计信息化发展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坚持创新引领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空间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深入广泛应用,打造统一完善的业务应用体系,提升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智能化水平。

  ——融合共享。坚持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已有成果,整合数据资源、业务应用与服务体系,消除信息孤岛、数据孤岛。坚持推进国家、部门、地方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建设标准统一,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整合共享。坚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统计业务与统计政务、普查与常规调查、数据生产与数据管理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应用系统规范统一、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统计服务专业优质。

  ——安全可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强化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坚持统计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重点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确保统计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坚持推进信息化创新产品和技术的深入广泛应用,保障统计信息化软硬件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充分考虑系统功能和性能的协调性。

  ——质效并重。坚持建设和维护并重,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化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坚持信息化服务统计改革发展的理念,实现信息化建设成果覆盖核心统计业务、服务各级统计机构、有效管理信息资源。坚持建设与需求相统一,统筹优化资金使用和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和浪费,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综合效能。坚持为提升统计调查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高效率、高质量、可持续的统计信息化支撑。

  (五)主要目标。满足建立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变革统计生产方式,提升政府统计能力,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建立统计信息化和统计调查相互适应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推进统计业务流程的优化与再造,逐步达到标准规范统一、制度设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基础支撑统一、生产运行统一、运维管理统一。建立“一云一湖一平台”信息化建设新体系,实现统计业务上云、数据上云、管理上云,打造创新引领、覆盖全面、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云上智慧统计”。

  ——打造开放融合、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统计云平台。整合统计信息化基础资源,运用云计算技术和理念,实现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资源的统一管理、运维监控。充分利用公有云、政务云资源,打破传统的自建自管自用IT架构的限制,实现各类资源共享和弹性伸缩,满足各类统计调查任务和各部门、各层级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按照“三个同步”原则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基础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网络安全和统计数据安全,实现应用安全稳定、资源融合共享、安全风险可控。

  ——打造流程统一、覆盖全面的业务应用体系。构建统计业务应用平台。创新业务应用开发部署模式,实现统计业务应用系统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快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以在线统计设计为龙头,以元数据库、名录库(样本库)等为基础支撑,打通数据生产底层关系,实现统计业务支持和服务能力全覆盖。建立覆盖全面、安全高效、互联互通的统计业务应用体系,支撑普查、常规调查、专项调查业务开展,实现所有统计调查业务以联网直报和移动采集方式在线采集处理数据。

  ——打造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数据管理体系。构建统计数据湖。建设完备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立高效协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统计数据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快推进数据资源跨部门、跨专业、跨层级共享共用。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统计数据资源管理与开发应用的现代化,为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专栏1  统计数据湖
  统计数据湖即利用新技术手段构建的统计数据资源管理体系。运用数据仓库、数据流、数据挖掘、深度学习、分布式存储等技术,进行多源数据整合,汇集统计工作采集、处理、分析、发布各流程的基础数据资源,实现统计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交换共享、灵活高效应用。

  ——打造创新引领、融合发展的新技术开发应用体系。建立新技术研发应用机制。全面借力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深入广泛的应用。建设统计大数据汇聚、管理、分析应用系统,着力提升大数据开发应用能力。积极研究探索区块链、物联网、新一代通信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实现统计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

  二、推进统计云工程建设

  (六)建设国家统计云平台。整合国家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资源,构建统计基础设施云平台,实现统计信息化基础资源的管理、运维和交付自动化,为各种规模和类型的云应用提供开发、运行和管理服务。创新基础设施资源建设使用方式,积极利用政务云、公有云资源开展大型统计普查、调查工作。实现基础设施的全局运维监控,提供差异化信息安全管理服务。

  (七)优化数据中心体系。改造北京数据中心,优化规划布局,消除安全隐患,探索通过租赁模式扩充北京数据中心IT设备承载能力。建设杭州大数据应用中心,承担大数据研究应用以及国际交流合作任务,将基础设施资源纳入国家统计云平台统一管理。实施华南灾备中心扩建工程,承担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系统安全备份子系统数据实时灾备,以及其他重要应用数据备份任务。通过三个数据中心建设,形成各有侧重的国家统计数据中心体系。

  (八)完善统计网络系统建设。完善统计政务外网,按照国家电子政务资源整合相关要求,逐步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实现统计系统业务网网络连接,承担面向互联网进行数据采集或者提供服务的各类应用。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推动建设统计政务内网,实现与各省级统计调查机构之间涉密调查数据及统计工作秘密的网络传输,实现涉密调查业务网络连通。在国家、调查总队两级分别设立数据处理专区,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利用数据交换系统实现本级统计政务外网与专区之间的数据交换,满足相关业务需要。加快基于IPv6的统计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系统的部署。

专栏2 统计信息网络建设

  根据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发展整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优化整合各类网络资源,建设统计政务内网、统计政务外网和统计数据处理专区。共同形成稳定高效、功能完备、安全可靠的统计基础网络架构,保障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高效安全进行。

  统计政务外网

  统计政务外网联接国家、省、市、县四级统计机构,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是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的非涉密网络。承载面向互联网进行数据采集或者提供服务的各类应用。各级统计机构应按需求做好运维管理及扩容升级工作。

  统计政务内网

  统计政务内网是联接国家、省两级统计机构的涉密网络,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承载各类涉密应用。省级统计局应当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的规划和建设要求,进行政务内网的配套建设。

  统计数据处理专区

   统计数据处理专区于国家、调查总队两级分别设立,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利用数据交换系统实现本级统计政务外网与统计数据处理专区之间的数据交换。

  (九)构建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完善现有运维管理体系,加强总体管控能力,实现对统计业务系统的集中监控、集中维护与集中管理,建立一体化的运维服务体系。提高信息化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建立标准化运维流程,实时采集机房环境、网络资源、主机资源、应用资源、存储资源、网络安全资源的运行信息和指标参数,应用大数据技术对IT资源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实现故障预判,为信息系统建设科学化提供数据参考依据。

  (十)全面落实信创替代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化创新应用工作要求,实现信息化建设管理全范围全流程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信创工程实施,加速开展信创产品选型、测试、适配、实施工作,实现信创产品和技术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严格落实信创工作要求,在统计政务内网中建设相关统计数据处理系统。处理好现有应用系统与信创系统之间的关系,科学决策信创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模式,做好新旧应用项目并行过渡期间系统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

  三、夯实统计信息化应用基础

  (十一)构建统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加强统计设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发布等统计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软件开发、数据资源管理、信息共享开放、系统整合共享等系列技术标准规范,构建框架合理、层次清晰、权威科学、规范完整的统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规范在信息化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十二)建设统一的国家统计元数据库。基于国家统计标准体系,在统计指标、统计分类、统计目录、计算方法和调查表式等标准化的基础上,建立统计信息化应用元数据标准。建设国家统计元数据库,实现统计业务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管理。为统计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元数据支撑。

  (十三)健全统计调查名录库和样本库。建设统计调查名录库,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完善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建立部门名录共享比对系统,有效提升统计调查名录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整合企业、住户、个人、地块等信息,逐步建设满足抽样调查的样本框管理体系,实现调查样本的维护和管理。

  (十四)充分应用空间信息技术。利用空间信息技术,建立统计调查对象与地理位置的联系,为统计业务应用提供基础地理数据支持,满足普查和常规调查的区域划分、城乡属性划分、地域任务分配以及抽样调查设计管理等需要。建设和完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统计用地名地址库,结合地理信息展示和普查成果分析,不断提升统计数据时空分析和制图等应用水平。

  (十五)构建统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实现统计数据资源集中管理,逐步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归集整合和集中存储。推进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完善面向统计历史数据的数据归档管理系统和面向微观数据管理应用的基础数据库系统,推动统计数据资源管理与开发应用的现代化。

  (十六)建立统计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利用国家电子政务交换共享平台,推动统计数据交换共享。为逐步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实现各级统计机构间的数据资源共享,扩大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的范围提供技术保障。编制统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推动统计数据对社会有序开放。

  四、构建统计业务应用体系

  (十七)推进统计制度设计管理一体化。建设统计制度设计管理系统。以在线统计设计为龙头,以元数据库、名录库等基础应用为支撑,打通数据生产底层关系,实现统计业务支持和服务能力全覆盖。着力提升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共享、分析能力,逐步建立统计应用生态体系,满足普查、常规调查、地方统计和部门统计业务需要。加快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推进统计业务工作全流程集中统一管理。

  (十八)完善统计业务应用体系。以统计云工程建设为契机,整合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升级住户调查应用系统,新建价格调查应用系统、农业调查系统、移动终端采集系统等统计业务应用系统。以联网直报和移动采集为手段,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全流程的在线处理。着力丰富应用软件功能,不断提升应用性能和用户体验,提高应用系统对各类统计业务的覆盖范围和支撑水平。加快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满足基层统计工作需要,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十九)打造统计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面向系统内用户和部门用户的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整合和集成各种分析应用、分析工具,丰富数据挖掘产品,运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促进统计数据的充分开发利用,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数据资源的价值,提供可视化数据分析方式。

  (二十)建立统计数据服务和宣传支撑体系。优化国家统计数据发布库,使数据涵盖内容更加全面,促进国家统计数据库与其他数据管理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升级“数据中国APP”等新媒体数据发布系统,实现主要政府统计调查结果数据的全媒体发布。完善统计数据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宏观数据可视化展示、智能搜索,完善和加强政府决策支持分析功能。加强微观数据实验室建设,拓展微观数据开放领域,加大微观数据开放力度。

  (二十一)统筹统计业务应用开发与部署。建设国家统计核心业务应用系统,统一设计架构、统一开发软件、统一软件运维,满足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普查、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的数据采集处理需要。加快推动核心业务系统全国一体化建设进程,统一业务规则,优化业务流程,细化业务逻辑,规范业务操作,注重用户体验,先行试点示范,逐步实现主要统计业务领域数据采集处理程序的规范统一。坚持建设集约化、部署集中化、应用平台化原则,采用国家统一部署为主、省级部署为辅的应用系统部署模式,通过系统整合、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实现各项统计业务的协同联动,推进建设模式向共建共享转变。

专栏3  国家统计核心业务系统
  国家统计核心业务系统包括统计基础应用系统(含元数据管理、制度设计等十个子系统)以及数据采集处理系统(联网直报、住户调查等九个子系统),承担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的普查、常规调查以及专项调查数据采集处理任务,由国家统计局统一进行架构设计、软件开发和软件运维,统一网络管理、系统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采用国家统一部署为主、省级部署为辅的应用系统部署模式。

  五、实现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发展

  (二十二)建设部门统计业务应用系统。构建统计部门制度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对部门统计标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的网上审批备案。逐步建立用于完成部门统计调查的应用系统,面向统计系统内部使用,强化对部门统计数据采集报送系统的建设实施。

  (二十三)统筹统计局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地方信息化建设工作。鼓励建设省级统计云平台,与国家统计云平台有机对接,统筹资源使用和统计调查任务应用。各地加强统计大数据资源体系规划,全面梳理各类数据资源,积极推动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开放工程,各级统计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应积极参与地方数据资源共享。按照国家统计云业务应用框架,做好地方应用项目配套建设工作。鼓励全国各级统计机构对接国家业务应用框架,进行统计软件的开发与应用,组织应用效果良好的统计软件在全国统计系统推广使用。

  (二十四)加强调查队系统信息化建设。以统计云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大数据、空间信息、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统计信息化建设已有成果,建立适应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和业务特点的应用体系。采用国家集中部署、各级分级使用的保障方式。自建自管系统要建立配套网络安全责任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调查队的人员、资金和运维压力,

  (二十五)打造统计系统智慧政务应用。打造科学化、智能化、多元化、可扩展的统计政务应用系统,实现政务流程优化、服务理念革新、行政方式转变、管理机制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推动无纸化办公。整合传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会议灵活接入、操作简单易用的云视频会议系统和智能会议室,满足远程办公、业务培训等需要。建立国家统计局教育培训系统,实现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数据互联互通以及干部培训电子档案管理。建设国家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系统,满足国家统计执法检查业务需求,实现统计执法业务电子化管理。

  六、加强大数据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十六)开展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扎实推进中国—联合国统计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加快联合国全球大数据平台中国区域中心建设,建立面向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统计、国内各部门、专家、学者、企业等各类用户的中国区域统计大数据应用平台。推进SDG数据库建设,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统计监测提供支撑和保障。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统计大数据应用相关国际规则制定,在开放合作中不断提高中国统计话语权和影响力,促进我国大数据统计应用走在国际前列。

  (二十七)拓展大数据获取和存储能力。加强大数据技术与传统数据生产方式的汇聚整合和融合应用。建设互联网数据采集系统,深度挖掘互联网信息资源,提升直接搜集数据的能力,实现数据自动获取。拓展数据来源,提高企业大数据、部门行政记录等多源数据获取能力,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海量数据高效存储、离线计算和分析功能,着力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

  (二十八)推进统计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大数据应用平台,着力提升计算、网络、存储和安全资源的服务保障能力,为国家统计局大数据业务应用、大数据创新应用提供基础资源支撑和安全保护。着力提升统计大数据采集、整理、筛选、存储、分析水平,采取多种大数据方法和技术手段,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评估、统计督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监测等工作提供支撑。

  (二十九)强化统计遥感应用与技术研究。加强统计遥感应用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提升统计遥感数据产品标准化水平。加强农产量调查车、无人机及智能移动采集终端等现场调查装备配备,提高调查样本现场数据采集能力。实施国家统计高分专项工程,针对国家农业统计、投资统计等领域的业务需求,扩展业务测量内容,进行统计业务测量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典型区域应用示范和业务化应用建设。加强遥感应用数据处理能力建设,生产标准的高分统计产品。

  七、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三十)研究利用区块链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探索和研究区块链技术在统计数据采集环节中的应用,实现统计数据获取方式的创新转型,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企业ERP系统,积极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上链,探索建立以分布式企业基础台账为基础的链式统计新模式。探索利用区块链可溯源、不可篡改的技术特性,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三十一)利用区块链提高数据交换共享系统效率和安全性。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推动数据共享对接精准顺畅,助力统计数据共享,推动数据整合流通,研究区块链技术在数据交换共享中的应用。探索利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实现不同部门间数据的相互融合,丰富数据内容,扩大数据规模,推动数据的整合流通,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

  (三十二)推进新技术融合发展。积极吸收新技术,适应数字化转型新趋势,发掘数据生产要素价值,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等前沿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开展依托工业互联网直接采集统计数据研究,进行5G技术数据采集传输模式探索,加快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步伐。

  八、确保统计系统网络安全

  (三十三)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一体化平台。制定网络安全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应用全流量溯源分析、蜜罐诱捕、威胁识别等安全监测预感知技术,采集关键网络区域和信息系统流量信息,识别异常和攻击行为,开展基于全网络区域流量的网络安全监测分析。构建国家及调查队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接入省市县各级统计局安全态势数据,整合通报及协同处置流程,实现统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及处置一体化管理。

  (三十四)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与数据安全保护体系。进行网络和系统资源分区分域管理,构建层层递进的网络纵深防御体系;建设网络安全服务机制和人才队伍,加强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强化网络设备、主机、数据库、应用系统等的安全基线管理,进一步提升统计网络和数据的防攻击、防渗透、防窃取能力。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障平台,通过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的专项建设,各个层面处处设防,充分发挥其自身内置的安全防护功能,增强正面防御能力。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构建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应用环境下的新安全体系架构,积极探索和实践云环境下的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运维意识,保障云环境下的业务和数据安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协同防护、密切配合,共同保障目标系统安全。

  (三十五)构建数据安全标准化体系。深入研究统计数据采集、传输、分析汇总、销毁等数据生产周期业务特征和技术特点,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融合进程中,构建统计数据的安全防护体系框架。建设包含网络用户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分级分类、数字证书鉴别、应用软件安全规范、访问和管理权限动态管理、数据加密标准化、常态化运维安全审计等措施的全方位数据安全治理体系。

  (三十六)完善数据生产容灾备份系统。充分利用华南灾备中心等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资源,开展容灾备份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本地数据备份、同城异地数据备份、异地容灾数据备份的“两地三中心”数据容灾备份体系。实现重要应用的数据级备份。不断拓展应用系统灾备实施范围,开展灾备演练,保障数据安全性和应用系统高可用性。

  九、健全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

  (三十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准政治方向,以政治建设引领统计信息化建设,切实把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落到实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和统计信息化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向发展。

  (三十八)完善信息化管理体制。建立与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改革。加强统计信息化行政管理力量,提升信息化建设实施能力,打造高素质的信息化队伍,加强对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实现统计信息化设计、建设、管理共识的高度统一,实现人员、经费、资源的归口管理。

  (三十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渠道人才引进机制,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信息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打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统计信息化队伍。加强干部交流,建立各级信息技术人员与统计业务人员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加快培养精通统计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四十)加强资金保障和资产管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保障统计网络安全运维、信息化设备更新经费,建立信息化建设资金和统计业务发展、新技术应用相匹配的预算机制。加强信息化资金和资产全流程管理,科学编制预算,严格审核支出,完善预算绩效监控和评价体系,保障资产安全高效使用。

  (四十一)加强廉政风险控制。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各项制度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流程;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在全面防范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抓好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本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统计信息化发展和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主要任务。各级统计机构要制定统计信息化年度工作要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内容和进度安排,加强考核管理。按照年度信息化工作要点突出考核重点,强化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确保规划纲要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审核: 邓勇   责任编辑: 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