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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思路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5-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贯彻《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攀枝花市全面依法治市2020年工作要点》(攀法委发〔2020〕3号)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现将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1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统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市统计局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坚持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新思想。市统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把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在市统计局内设置学习专栏,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开展走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采取“发放资料学”“集中解悉学”“结合案例深入学”“分组讨论提问学”等形式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攀枝花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攀枝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审查重大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程序是否符合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3.凝心聚力防控,依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是利用协同办公平台、攀枝花统计信息网内外网、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上加载疫情防控工作宣传信息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意识、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二是安排党员干部主动到社区“双报到”,开展志愿服务。三是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形式等对全市农业、工业、投资、服务业复工情况开展调查、分析,做好全市经济形势的把握和研判。

  (二)加强责任落实,规范依法行政。

  1.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权力约束力。印发《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攀枝花市统计工作责任清单》《攀枝花市统计工作宣传责任清单》,落实了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2.规范行政行为,保障权力运行。一是做好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比对清理,动态调整统计局责任清单,在攀枝花统计外网公布。二是全力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程序,以及自由裁量权开展工作,购置执法记录仪5台,推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做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印发《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行政处罚相关资料,依法认定、公示的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依法依规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3.加强权力监督,发挥治理效能。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统计失信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失信信息专栏”,建立《攀枝花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季度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的报告。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备案工作;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对《关于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联审联评联控机制》《统一核算实施细则》和《统一核算方案》等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议。

  4.聚焦重点问题,扎实推进督察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狠抓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聚焦重点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取得切实成效。在督察整改期间,共对398户企业(项目)开展了实地核查,对2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2家统计违法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5.做好纠纷化解,构建和谐统计环境。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争议有效化解。2020年,市统计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无行政复议应诉发生。二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沟通配合,2020年,市统计局在统计巡查、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涉嫌违纪和刑事违法的情况。三是建立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建立《攀枝花市统计局综治维稳工作制度》《攀枝花市统计局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攀枝花市统计局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在全市开展统计执法满意度调查,回收调查问卷原件50份,经查阅问卷,没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透明、不廉洁等问题反馈。

  (三)落实学法制度,提高行政能力。

  1.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的传达学习。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在市、县(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上,市、县(区)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精神。二是督察整改落实期间全覆盖深入学。把《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列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必学内容。全市统计系统、市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共1500余人次参加了相关学习,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120多人次。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意识。

  2.推动地方、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一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主体班培训。二是全方位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在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统计系统人员尤其是基层统计工作人员、调查对象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结合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内容,编制《攀枝花市统计业务知识汇编》800余册供全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习;针对基层实际需求,还编印了工业、投资、服务业《统计小常识》卡片;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统计业务指导、统计巡查(执法检查)过程中向全市“四上企业”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工作,做到“四上企业”统计普法宣传全覆盖;结合“统计开放日”“人口普查”重要事件节点,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二、认真自查自省,分析困难和问题

  2020年,市统计局的统计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全面依法治委员会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党组决策合法合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没有行政决策失误、执法不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腐败的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监督工作有力无缺位。但统计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统计法治建设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狠抓依法治统,推动法治部署。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带头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统全过程各方面。一是落实统计法治责任。督促制定了《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了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指导完善法治制度。成立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领导小组,制定《攀枝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则(试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试行)》,进一步压实统计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制定了《攀枝花市2020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二)压实法治责任,强化队伍建设。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压紧压实统计法治建设相关人员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各科(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开展各科(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市统计局积极争取,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安排3名专职人员负责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主持局党组会,研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议题,聘请了四川渡攀律师事务所魏世全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为市统计局提供咨询、意见、法律知识培训等常年法律服务,2020年法律顾问开展了《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专题讲座。

  (三)带头普法督办,推进依法统计。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统计普法和统计法治监督工作。一是切实推动全市县(区)党委、政府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学习再深入、全覆盖。亲自到省统计局争取支持,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副局长莅攀开展“坚持依法统计 提高数据真实性”专题培训。借助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亲自开展普法宣传。在普查业务培训会上宣讲依法普查,在市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和全市统计系统深入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座谈会议上亲自领学《意见》《办法》《规定》,对主要精神进行再宣讲再解读,增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二是亲自督办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数海宣法”《民法典》专场有奖答题活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核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安排4名执法人员对20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主持召开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对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行为处罚进行研究,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四、持续建设不放松,科学谋划2021年统计法治建设

  (一)聚焦目标要求,完善统计法治建设体系。一是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二是加强依法行权履职,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强化法律风险防范。三是加强统计督察工作对标对表,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

  (二)聚焦思想意识,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一是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二是加强统计工作技能培训,建设高素质统计人才队伍,构建统计数据“不愿假”的良好生态。三是继续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知识上掌握统计法治、行为上遵循统计法治的习惯和自觉。

  (三)聚焦依法统计,规范统计执法。一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构建统计数据“不敢假”的高压线。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