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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统计局

攀枝花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市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和《攀枝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现将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2023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专门监督。加强统计监督,开展统计专项治理行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从3月份开始,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报告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市统计局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设立4个行动组,明确自查自纠、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等任务和责任。制定了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明确。通过对各种统计造假行为进行纠正,确保统计调查对象如实报送当期统计数据;改正不实调查数据,坚持先追责后改正原则,对统计执法、统计督察和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现的源头数据失实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改正,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促进“法治帐图”模式的推广使用。完成“法治帐图”制作并备案。“法治帐图”以《攀枝花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依据,结合职能职责和单位实际,确定岗位49个。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梳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现行有效技术规范、重要政策文件依据,建立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11册。突出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内容、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绘制岗位法治导图60张,明确了关键内容、操作要求和主要风险点,明确了法律追责情形和违法后果,形成了依法履职的工作指南。 通过制作法治帐图,全局职工强化了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的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学法律就是学业务、抓法治就是抓规范”的自觉,改变重经验轻法治、重政策轻法治、重传带轻法治的现象,从思想上筑起抵制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堤坝,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4.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各项要求。对照《四川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四川省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反馈的问题,制定《攀枝花市委市政府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组织市级和县(区)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攀枝花市委市政府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报告》《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的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

  5.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高。对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坚持关注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许可项目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4月,参加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行政处罚案卷集中交叉评查,办结的3宗涉企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得分均在85分以上,基本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要求,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且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且处罚裁量适当、严格执行罚没款收缴制度且罚缴分离、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且告知和送达及执行均合法到位、文书规范并使用全省统一模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并在询问笔录中得以体现。

  6.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攀枝花市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攀枝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研究审批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审查重大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程序是否符合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聘任律师作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均需聘任律师审核。

  7.推动统计执法效能和水平有效提升。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告,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本系统、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建议,以调查问卷方式对10名管理服务对象开展了对本系统承诺整改群众满意度评价,认真清理问题,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整改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制度。一是强化统计数据的事中监管,及时化解上报阶段源头数据的失实风险。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发挥统计执法在数据监管中的“防火墙”作用。9月,市统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赴仁和区、西区联合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查了仁和区、西区合计5户工业企业,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查阅统计台账、原始凭证等资料,核实数据填报的准确性、衔接性,督导并指导了企业能源统计基础工作。三是加强统计信用监管,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实行统计数据质量“红黑名单”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体系建设”栏目,按月公布统计行政处罚情况。

  2.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扎实推动学法考法工作有效落实。落实经费保障,完成平台订购,录入年度学员45名,参学率、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强化学法考法成果的运用,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干部年终述职述评的重要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因退休、调动的持证人员。

  3.做好“互联网+监管”一体化平台动态管理,完善事项清单配置。做好事项清单管理和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围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监管数据资源目录的全部梳理、编制、填报等工作,完整准确填写资源信息项名称、来源系统名称、数据敏感等要素,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填报,持续推进数据汇聚。

  4.加强权力监督,发挥治理效能。畅通监督渠道。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统计失信企业”“统计从业人员失信信息专栏”,建立《攀枝花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季度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的报告。

  5.推动统计诚信建设取得实效。扎实开展省统计局年度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积极宣传引导企业参加“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的认定,按照自主报名申请,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8家企业参加全省评选。6月省统计局通过对“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证并颁发了荣誉标牌。

  6.做好纠纷化解,构建和谐统计环境。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争议有效化解,2023年市统计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无行政复议应诉发生。二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沟通配合。

  7.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履行政府统计部门职能。按照全市“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要求,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对照上级部门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4.0中完成事项认领工作,对事项管理系统3.0及事项管理系统4.0中的事项实施清单要素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了事项认领率、实施清单发布率达100%。

  8.做好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比对清理。动态调整统计局责任清单,在攀枝花统计外网公布。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程序,以及自由裁量权开展工作,推行统计执法公示及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成立案审小组,对统计执法进行法制审查,指导规范执法。

  (三)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1.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大型现场宣传;开展“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制作5分钟宣传短片,基层协统员接受省局连线访问,制作宣传单15000份,雨伞250把等宣传物资。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攻坚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2.稳步推动“法治宣传七进”活动。为让更多的乡村干部和群众能够认识统计、学习统计、用好统计,市统计局专业人员在仁和区大龙潭乡裕民村开展了统计知识宣讲活动,大龙潭乡及村(社)共20余名干部及群众的参与了活动。宣讲会以“统计三进精准服务行动”为主题,紧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专业的角度出发,以深厚的统计知识功底和丰富的统计工作实践,结合精心制作的课件,用翔实的数据、具体的案例、可视化图表,客观准确地分析了经济运行基本情况。同时针对当前基层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统计工作出现的难点进行现场答疑解惑,为大龙潭乡及村(社)基层统计工作人员讲授了一堂专业而又生动的统计知识课,让参会人员充分地了解了统计工作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局开展的征文、竞赛活动。向国家统计局推送“统计法在我心中”征文7篇,其中1篇获得优秀奖(全省仅4篇征文获奖)。推荐2人参加全省统计系统统计法治宣讲课件比赛,均获优秀奖。组织参加四川省2023年“经普杯”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

  4.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扎实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邀请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市统计局主要领导为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进行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授课,培训领导干部35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的融会贯通还有距离。二是统计执法力量尚显不足。三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

  (二)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突出问题,专题研究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主持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全面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

  (四)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统计法治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3次到市委党校为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00余人次进行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授课。

  (五)落实年度述法制度机制,健全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市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水平,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一)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统计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

  (二)完善统计法治建设体系。一是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制度。二是加强依法行权履职,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法律顾问履职范围和程序,强化法律风险防范。三是加强统计督察工作对标对表,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提升。四是大力推行“双随机”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建立健全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大力加强统计信用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机制。

  (三)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一是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意见》《办法》《规定》《选编》《监督意见》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落实。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学习内容,推动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加强统计工作技能培训,建设高素质统计人才队伍,构建统计数据“不愿假”的良好生态。三是继续落实“谁主管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知识上掌握统计法治、行为上遵循统计法治的习惯和自觉。

  (四)规范统计执法。一是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构建统计数据“不敢假”的高压线。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26日

审核: 胡杰   责任编辑: 任晓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