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现发布《攀枝花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攀枝花市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tjj.panzhihua.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43号;邮编:617000;联系电话:0812-336566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有效提高了全市统计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重点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发布,加强数据解读,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一是全年信息发布245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117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 693条。二是通过“花城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60余条,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攀枝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三是做好月报、季报、年报数据的解读和分析,报送统计分析(专报)71期,为反映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定期编发《攀枝花统计年鉴》《攀枝花统计月报》《攀枝花统计快报》。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严格落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办理效率,2023年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了完善,并认真做好沟通反馈,切实提高服务水平。2023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按照《攀枝花市统计局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审核发布流程进行信息发布,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将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市统计局网站发布,供群众查询和监督。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攀枝花市统计局政府公开信息,我局修订《攀枝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加强网站建设,做好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网站技术值守管理,严防安全、泄密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及时加载统计信息,确保网站栏目布局更加合理,信息查询更加方便快捷。扎实做好“花城统计”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突出及时性、权威性,优化统计服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数据同我局网站其他栏目、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数据保持一致。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制定《攀枝花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绩效考核,明确责任科室及年度目标任务。建立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科(室)政务信息完成情况,对于漏报、误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科(室),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县(区)统计局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确保相关科室及人员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对县(区)统计局的指导监督力度,重点抓好《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的落地落实,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大力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以上报告事项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7日

审核: 邓勇   责任编辑: 段红林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