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2-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统计局职能简介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省委书记彭清华来攀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聚焦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提高数据质量,做优统计服务,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1. 抓好常规统计监测。严格贯彻各项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GDP、工业、农业、服务业、投资、能源等涉及一、二、三产业的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工作。持续抓好民营经济、文化产业、妇儿“两纲”、康养产业、钒钛资源创新开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计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贯彻落实好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积极打造“攀枝花市经济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密切关注新常态下全市经济运行走势,准确反映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 加强统计预警分析。紧紧围绕201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分析与业务并重原则,实现统计“出数据”和“出分析”同步,突出抓好钒钛资源创新开发、康养产业、工业转型升级、“三农”发展、重点项目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等方面的统计预警分析,注重认清大形势与把握小环境相统一,力争出一批“选题准、分析透、问题明、建议实”为一体的趋势性、规律性、研判性、结构性分析精品,把形势预判在前、问题分析在前、措施谋划在前,服务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统计调度会。
3. 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对统计产品的新需求,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在现有进度数据基础上,丰富完善专业数据、部门数据,拓展监测数据资料来源,把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做精做实,提供“套餐”式全方位统计产品。利用统计信息网、微信微博、主流媒体宣传等形式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为全市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4. 狠抓数据质量管控。加强统计制度方法研究,严格执行各项统计标准和制度,按照《攀枝花市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办法》要求,强化地区生产总值、农业、工业、投资、服务业、能源等主要指标数据质量的控制和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规范数据收集、审核评估和使用。加强对部门、县(区)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做到过程公开透明、资料规范存档,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各项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5. 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积极做好四川省《市(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施方案》等改革方案的对接落实。升级优化县(区)域经济社会综合管理系统,不断开发完善勤政通APP,更好服务领导决策。配合省统计局开展好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围绕统计信息化建设,做好联网直报网络和软硬件维护工作,保证数据采集通道和网络畅通安全。
6. 推进普查调查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分析、资料开发等各项业务工作,持续加强普查宣传,不断提高经济普查知晓率。认真做好“三农普”数据资料开发利用,不断完善农普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工作。充分利用“12340”电话访问系统,统筹抓好2019年各项社情民意调查,为委托单位及时提供准确有效信息和咨询建议。提前谋划安排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7.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完善现有基层工作体系,加强部门统计调查管理,与发改、经信、商粮、住建、农牧等部门一道共同做好经济分析、单位清查、数据成果应用、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四上”企业入库审批等工作。深化统计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送上门”等多种形式,举办以GDP核算、统计制度、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为主的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8. 强化统计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攀枝花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努力将统计对部门的管理要求转变为部门对统计的工作需求,着力实现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有效管理。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规定的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调整情况,修订《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按规定报省统计局批准执行。
9. 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认真履行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展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坚持开展联网直报巡查工作,加强异动数据库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提前纠正。积极推进统计巡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查处力度,坚决守住“四条红线”。充分发挥全市依法统计监督员和法律顾问作用,规范和行使统计执法检查等权力在线运行,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10.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党建,不断加强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抓实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队伍。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攀枝花市普查中心(参公),攀枝花市统计局计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82.0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1182.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2.02元,占100%。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1.57万元,下降2.6%,其中: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4.37万元,下降4.05%,项目经费增加12.8万元,增加10.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118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4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36.79万元,事业运行84.9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72万元,住房公积金额70.93万元),占88.87%;项目支出131.5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55万元,专项统计业务12万元,专项普查活动80万元),占11.13%。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31.57万元,下降2.6%,其中:人员及日常公用支出减少44.37万元,下降4.05%,项目支出增加12.8万元,增加10.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2.0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2.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2.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1.57万元。主要变化原因:因人员减少,工资性支出、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24万元,占当年拨款的8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85万元,占当年拨款的13.35%;住房保障支出70.93万元,占当年拨款的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36.79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及为保证机关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9.5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部门业务运行费、编外合同制用工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的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9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支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是摸清全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4.90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医保、失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82.13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5.72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机关及下属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70.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7.90万元、津贴补贴354.28万元、奖金12万元、绩效工资36.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万元、住房公积金70.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15万元、离休费17.65万元、退休费53.66万元、离退休医疗费补助2.24万元。
公用经费16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64万元,水费1.76万元,电费4.41万元,邮电费7.33万元,差旅费52.92万元,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工会经费11.61万元,福利费6.94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4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2018年及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持平。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规模、人数。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市统计局有2台一般公务用车,根据全市统一安排 ,2018年6月底事业单位完成车改,参改车国内于2018年10月已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拍卖,因此,2019年,市统计局减少1台车公务用车,仅保留1台公务用车。预算随之减少。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轿车)。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人口变动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到县区数据质量核查、数据质量交叉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统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攀枝花市统计局(行政单位)、攀枝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及攀枝花市普查中心(下属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1.13万元,比2018年预算下降2.44万元,下降1.4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统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统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5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七)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国务院发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七条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条例发布第一次经济普查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为经济普查年。
(八)社情民意调查:是社会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和解决社会问题而有目的、有组织地运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系统、直接地搜集有关社会现象和实事的信息资料,并在对其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阐明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社会认识活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要是围绕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关切的重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把民意心声、政府需要和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在群众和政府之间架器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其真正成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传递社情民意的一条重要管道。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各种思想状态,以及公众对各项方针政策的反映情况,提供统计调查服务。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法规和编制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了解自身的公众形象和施政成效,获取群众的评价和看法。为公众服务部门测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行风评议调查和顾客满意度调查。
(九)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单位)调查:为切实解决攀枝花市优化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测评对象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攀枝花市公共服务行业风气持续向好向优,公共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特开展2017年度攀枝花市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单位)调查
(十)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市级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群众评价”)调查: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为市级单位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年度考核提供“群众评价”依据开展攀枝花市软环境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市级单位、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群众评价”)调查。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