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统计局2013年部门决算
来源:攀枝花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4-09-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办发〔2011〕41号),攀枝花市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四川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区)、市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县(区)、市直管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监督管理县(区)统计局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事业专项经费。
8.组织制订县(区)、市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市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围绕发展目标,狠抓数据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任务。
按照国家GDP核算方法,按季测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民营经济增加值等主要统计指标。圆满完成了工业、农业、能源、服务业、贸易外经、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投资、建筑业、综合等涉及一、二、三产业,国民经济行业20个门类、96个大类、432个中类、1094个小类,20个专业,40余套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230多张定期报表,共1万多个统计指标。
2.服务地方经济,专项统计监测卓有成效。始终坚持统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稳中快进,提质增效,争先进位,跨越提升”的工作基调,圆满完成了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投入产出、单位清查、平安创建、“两纲”监测、旅游产业、乡镇信息、民营经济、文化产业、工业经济效益评价、非公有制经济、非公人才统计监测,个体经营户、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五创联动、“6+2”重点产业运行监测、工业景气指数、劳动力抽样调查等统计监测和统计调查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社情民意调查基础建设。今年市、县(区)两级统计部门均成立了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全市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共建设了80个访问(管理)坐席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我市成为最先完成省统计局提出的建立全省社情民意调查“1+N”工作机制(“1”指省调查中心,“N”指各市州乃至县(市)的分中心)的市州,社情民意调查基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4.强化对宏观经济形势的预测预警,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凸显。紧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思路,特别注重加强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按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不断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和预判能力。以统计快报、统计专报、统计内参等形式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以统计月报、统计季刊、统计年鉴等方式发送各部门,做好资源共享;以专题编印两会专刊的方式呈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其履行职责,参政议政提供资料;以新闻发布会、统计公报、统计外网信息公开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满足公众需求。
5.加大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统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2013年国家局内网采用4篇工作动态;省统计网站“市州工作”栏目采用工作动态90条,省局内网经济分析文章采用62篇,经济信息采用418条,《四川省情》采用3篇。市统计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加载153条,市局内网加载经济信息348条。市统计局报送的统计分析、统计专报、统计信息被市级领导批示16篇,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被省市各大媒体采用87篇。市统计局报送的信息被市委办公室《每日晨报》40条;被市政府办公室《攀政快讯》采用52条,《省内要情》采用1条,2篇统计分析被《四川省情》杂志采用,超额完成了两办下达的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6.加大统计资料的开发利用力度,统计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改版编印了《攀枝花统计月报》、《攀枝花统计年鉴─2013》、《攀枝花乡镇统计年鉴》、《攀枝花统计》季刊。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召开半年和全年两次新闻发布会,在攀枝花市各主流媒体上及时发布各项统计数据。在两会召开之际,及时编印《攀枝花统计-两会专刊》。
7.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基层延伸工作。按照“先入库、后有数”的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根据《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了《攀枝花市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审批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规范开展“四上”企业入库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名录库工作职责,健全名录库工作制度机制。并按照统一单位标准、统一单位管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软件平台的原则,开展全市名录库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全市名录库延伸实现了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乡镇、街道延伸覆盖率达100%,社区延伸覆盖率为99%,村委会延伸覆盖率近11%;法人单位覆盖率达81%,产业活动单位覆盖率达79%。
8.全力推进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开展统计人员进万家企业督导“一套表”工作,认真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全省一套表平台切换培训,并分组对各县(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一套表”平台切换工作顺利推进。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流程,加强对四川统计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内容的更新、维护和管理,积极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9.加强对基层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求各县(区)政府积极为基层提供联网直报的工作环境,增强网上直报意识,加强联网直报系统建设,从统计数据处理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企业达到700多家,2013年各月直报率均保持在98%以上。2013年,全市联网直报率达98.5%,名列全省前列。
10.加快推进县乡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攀枝花市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建立了“领导包片、干部包点”的工作机制,切实帮助县(区)统计局和乡镇(街道)、社区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履职能力。在2012年东区被评为全省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2013年西区、米易县、盐边县三个县(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达省级标准。
11.以统计工作联络员制度为载体强化对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下发《攀枝花市统计局领导联系大企业、园区企业及职工联系“三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统计人员进万家企业督导企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确保源头数据真实有效。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电子台账,规范基层基础,不断提高了“四上企业”的注册登记率和持证率,2013年,“四上企业”注册登记率已达97%,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62.6%。
12.稳步推进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一是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急难险重”目标管理。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26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经普”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经普”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全市迎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动员大会等重要会议,对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稳步推进普查“五落实”。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实普查办公场所。目前,市经普办落实普查工作人员115人,五个县(区)经普办落实普查工作人员160人,各乡镇(街道)落实普查人员377人。三是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开通网站、增设专栏、开通经济普查电话彩铃、张贴标语、设立户外大型广告、巧用微博微信及LED显示屏、印制经济普查宣传画册、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和开通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经济普查工作。四是认真作好普查综合试点。市级综合试点选在东区,各县(区)在学习观摩市级综合试点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县(区)级综合试点工作,为“三经普”积累经验。五是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单位清查是一项重要的普查基础工作,我市于9月中旬启动单位清查工作,工商、民政、编办、国税、地税、质监部门将进行资料搜集、整理和比对,经信、住建、商务粮食和统计部门对“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审核和确认。六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我市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单位划分和普查表填报方法,积极开展单位清查摸底、普查区划分、电子地图绘制、PDA数据采集和审核、普查综合业务、普查数据处理和汇总、普查数据验收和上报等业务技能的培训。
13.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普法宣传,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13年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了专业检查、统计巡查、统计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等专项执法检查。建立以专业抽查、专家核查、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四位一体”的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进启动统计“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联网直报平台日志监管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联网直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联网直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市重点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强化对基层和企业的服务和指导,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经济普查、中国统计开放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等载体,切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范围,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对统计的认识。
14.加强各种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队伍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市组织了86人参加全国统计中、初级职称考试,756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869人参加统计继续教育。
1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廉政准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分解目标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三大”主题教育和“中国梦”学习实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挂、包、帮”、新村结对帮扶、关心下一代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统计局为市级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财务、人事均不独立,由市统计局统一管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市统计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194.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27.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26万元,其他收入41.7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29.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经济普查、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文化产业统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经费。
2013年市统计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09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5.78万元,医疗卫生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0.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4.7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34.49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以及普查经费支出增加(用于落实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措施和责任,科学制定普查方案,组织综合和专项试点,切实搞好清查摸底、基础整顿,强化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等工作)。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统计业务、各类普查、各种调查等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部门业务运行费、网络光纤租赁费、电话访问系统运行维护费、党建经费补差、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专项普查经费。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统计支出。文化产业统计涉及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文化用品制造、乐器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和工艺美术品制造等6个中类(内含25个小类)和文艺创作与表演、新闻业、图书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制作与发行、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74个小类。统计局负责文化产业统计方案设计和统计制度建立、文化产业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平台的搭建、文化统计数据的管理、处理和分析,以及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核算和评估以及其他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统计等工作。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等支出及关工委经费。
(四)医疗卫生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1位副厅级退休干部体检费。
(五)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市统计局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购买必备的消杀药品、工具及表彰奖励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沿江两岸视野区及红格癞山生态景观林(市统计局责任区)的苗木补植补种费用及病虫害防治、施肥、灌溉、防火等管护费用。
(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业统计、能源统计业务所需的对县(区)统计人员、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费、会议费、资料费、差旅费、调研、报表印刷等费用。
(八)住房保障支出50.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九)其他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2013年市统计局2位挂职干部生活补助。
附表:1.攀枝花市统计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攀枝花市统计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攀枝花市统计局
2014年9月27日